为深化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推动科技赋能在交通管理中深度应用,向广大机动车车主和驾驶人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近期黑龙江省公安厅、黑龙江银保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黑龙江省推广应用机动车交强险电子凭证的通知》。
根据该通知,自2021年12月12日起,黑龙江省正式推广应用机动车交强险电子凭证,标志着
黑龙江省车险保单进入电子化时代,免去了机动车车主和驾驶人出行、办事需要提供纸质保单和粘贴纸质标志的不便。车险电子保单是证明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关系的PDF格式电子证明文件,具有与传统纸质保单同样的内容和同等的法律效力,具有安全、便捷、高效、环保等特点。
投保人完成车辆交强险投保后,保险公司将通过官网、APP、短信、邮件等方式向其推送电子保单及相关下载链接,投保人和公安交警部门可以通过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平台“中国银保信金融科技服务”查询电子保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自2021年12月12日起,全省范围内办理机动车(除摩托车、拖拉机)交强险承保时,各家保险公司将向其投保人提供电子保单及电子保险标志,不再大量发放纸质交强险保单和标志。
黑龙江省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核发检验标志、开展交通安全执法检查、处理交通事故时,对出具交强险电子保单并通过联网核查的车主,不再要求提供纸质交强险保单和粘贴保险标志,不会以未提供交强险纸质保单、未粘贴保险标志为由予以处罚。
同时,考虑到车主和驾驶人可能存在的个性化需求,各保险公司在全面实施机动车交强险电子保单后,仍要根据投保人需要提供纸质保单和纸质标志。跨省流动的车主,应及时了解所去地区机动车交强险凭证出示方式和有关政策,一些省份尚未推广应用交强险电子凭证。
记者 王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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