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雇主责任险

今天我们来学习一下这个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条之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怎么理解呢?

看这个案子:

张全法购买一辆解放牌货车,挂靠在宏捷公司。

合同约定:张全法的车辆纳入公司统一管理,落户登记在公司名下,以公司名义从事运输业务,车辆发生事故,其责任和费用由张全法承担;张全法因经营所需聘请、雇佣的驾驶员、相关人员的工资等各项费用由张全法自行承担。

刘艳军系张全法雇佣的司机。工作中受伤。

花了不少钱。

这笔费用该谁出呢?

还好,宏捷公司在人保买了雇主责任险。

理赔过程中,双方谈的不合适,刘艳军起诉了张全法、宏捷公司和焦作人保。

一审判决人保理赔,人保只认可一部分,上诉。

中国财保焦作分公司上诉请求:

不服赔偿项目为护理费8067元、营养费12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700元、交通费300元,共计不服金额为10267元;

事实和理由:本案保险医疗费限额内仅仅包含赔偿医疗费用,并不包括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

根据雇主责任保险条款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承担的诊疗项目、药品、住院服务及辅助器具配置费用,保险人均按照国家工伤保险待遇规定的标准,在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内据实赔偿。

根据上述保险条款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工伤保险待遇规定,条款所述的陪护费、伙食费为住院服务项目,包含在医疗账单内,对医疗票据记载项目外,不再单独计算陪护费和伙食费。

二审法院认为,

本案中,中国财保焦作分公司上诉称其不应承担案涉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其辩称案涉保险条款中列明的陪护费、伙食费仅指医疗账单内的住院服务项目,并非人身损害赔偿中的相关概念。对此,刘艳军、张全法、宏捷公司不予认可,并称中国财保焦作分公司未就这些赔付项目进行说明。

案涉保险条款系中国财保焦作分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其本案中关于伙食费、陪护费、交通费、营养费概念的解释非通常意义上的理解,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应当按照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原则予以解释,故一审法院据此判定中国财保焦作分公司承担案涉项目的赔偿责任,并无不当,本院对中国财保焦作分公司的上诉理由不予采信。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探案说理

案子很简单。

我们先看看合同内容:

保险单显示:保障责任:人身伤亡责任保险,保险金额100万元,每人伤亡责任限额50万元,累计责任限额100万元;医疗费用责任保险,保险金额10万元,每人医药费用责任限额5万元,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免赔率10%,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免赔额500元,累计责任限额10万元;保险期限自2020年2月27日零时起至2021年2月26日二十四时止;

特别约定:医疗费用免赔额:5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在被保险人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内据实赔付,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本保单不负责误工费用的赔偿。

以上特别约定内容以黑、粗字体的形式显示。

然而,宏捷公司称中国财保焦作分公司只给了保险单,没有给保险条款,也没有就特别约定给予解释或说明。

中国财保焦作分公司提供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司乘人员雇主责任保险条款》第三条约定:在保险期间内,司乘人员因驾驶或乘坐保险单载明的车辆从事相关业务工作而遭受意外,发生下列情形,导致受伤、残疾或死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四)为承保车辆装卸货过程中受到意外伤害。第六条约定:除另有约定外,责任限额包括每人伤亡责任限额、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每人误工费用责任限额及累计责任限额,各项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第二十二条(三)约定司乘人员暂时丧失工作能力超过五天(不包括五天)的,经二级以上(含)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证明,除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每人/天补助误工费用100元;保险人对误工费用的赔偿金额,以每人误工费用责任限额为限。

第二十二条(四)约定:被保险人承担的诊疗项目、药品、住院服务及辅助器具配置费用,保险人均按照国家工伤保险待遇规定的标准,在依据本款下列第1项至第4项计算的基础上,扣除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免赔额,在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内据实赔偿。

除另有约定外,医疗费用具体项目包括:1、挂号费、治疗费、手术费、检查费、医疗费;2、住院期间的床位费、陪护费、伙食费、取暖费、空调费;3、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4、安装假肢、假牙、假眼和残疾用具费用。

合同很严谨,是格式合同。

但是每个人的理解不一样。

伙食费是什么?谁的伙食费?护工的还是家人的?

既然没注明,没办法,就得偏袒对方。

所以,保险公司呢,就得承担自己措辞不够严谨的后果。

看懂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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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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